11月6日,中国在联合国接受第三轮普遍定期审议,在互动对话期间,150个代表团就中国的人权问题作了发言,其中有很多国家对中国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。
其中包括:
- 敦促中国加入或尽早批准旨在废除死刑的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》及其《第二任择议定书》、《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》、《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》、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》、《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》、劳工组织《强迫劳动公约》;《取缔教育歧视公约》,并继续努力确保贫困和偏远地区弱势儿童获得优质教育;
- 落实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关于中国的最新报告中的建议,包括回应对未被依法指控、审判和定罪的个人被拘留的关注;保障公平审判、独立司法和获得法律顾问的机会,释放所有人权维护者,包括律师,不迫害行使权利或为他人辩护的人;
- 落实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关于新疆的建议,特别是停止大规模拘留营做法;为所有相关的联合国特别程序充分获准进入新疆和西藏提供便利;
- 审查国家和地区安全立法,使其符合国际人权法和标准,并确保条款得到明确和严格的界定;
- 采取措施,包括公共政策或通过法律,确保每个人享有不受任何歧视的权利,包括性取向、宗教或族裔;努力废除死刑,并公布处决数据;废除在指定地点监视居住的做法,特别是针对人权维护者和律师的做法;
- 尊重宗教和信仰、见解和言论自由、和平集会和文化自由的权利;
- 取消对言论和新闻自由的限制,包括不符合国际法的互联网限制。
中国在联合国接受第三轮普遍定期审议,联合国电视网络直播。